《美女手冊》

一、美女健康手冊:

01.常吃宵夜會得胃癌,因為胃得不到休息。
02.一個星期只能吃四顆蛋,吃太多,對身體不好。
03.雞屁股含有致癌物,不要吃較好。
04.飯後吃水果是錯誤的觀念,應是飯前吃水果。
05.月經來時,不要喝綠茶,反正茶類的不要喝就對了,多吃可以補血的東西。
06.喝豆漿時不要加雞蛋及糖,也不要喝太多。
07.空腹時不要吃蕃茄,最好飯後吃。
08.早上醒來先喝一杯水,預防結石。
09.睡前三小時不要吃東西…會胖。
10.少喝奶茶,因為高熱量、高油,沒有營養價值可言,長期飲用,易罹患高血
  壓、糖尿病等疾病。
11.剛出爐的麵包不宜馬上食用。
12.遠離充電座…人體應遠離30公分以上,切忌放在床邊。
13.每天十杯水,膀胱癌不會來。
14.白天多喝水,晚上少喝水。
15.一天不要喝兩杯以上的咖啡,喝太多易導致失眠、胃痛。
16.多脂的食物少吃…因為得花5~7小時去消化,並使腦中血液集中到腸胃,易昏
  昏欲睡。
17.下午五點後,大餐少少吃…因為五點後身體不需那麼多能量。
18.十種吃了會快樂的食物:深海魚、香蕉、葡萄柚、全麥麵包、菠菜、大蒜、
  南瓜、低脂牛奶、雞肉、櫻桃。
19.睡眠不足會變笨…一天須八小時睡眠,有午睡習慣較不會老。


二、美女安全手冊:

01.出電梯注意同乘者是否面露邪惡、不按樓層;儘量站在控制鈕的地方,一旦被
  攻擊,立即用手拍打按鈕,此時,電梯會在每個樓層停下來,同時對外大喊
 「失火了!」不要徒手跟歹徒搏鬥。
02.如果與人合租雅房,必須約法三章,不得隨意將鑰匙交給其他朋友,以免出入
  複雜。
03.晚上出門儘量拿件外套,將皮包套住,避免被搶劫,同時,搭計程車時乘坐後座,
  如果發覺司機不軌時,F以用外套作為武器,套住其頭或脖子,製造車禍(兩害相
  權取其輕)。
04.一旦發現被跟蹤時,可以用腳踢或用皮包拍打路邊停車,觸發警報器響聲,引起別
  人注意。
05.搭計程車時,注意前座有沒有斜靠下,以防藏有他人。
06.開車族上車前注意週遭有沒有人,上車後第一個動作是按下門鎖,以防有人突然開
  門而入;停車時,千萬不要把家裡電話(行動電話)寫在車窗前,避免有人故意叫
  你移車時行歹。
07.為防假車禍,真搶劫,碰到車禍,千萬不要馬上出來,最好先冷靜觀察對方是否有
  好幾人或來者不善,最好馬上開走,同時猛按喇叭,引起旁人的注意。
08.停車時,如果有他車跟著,停妥後,不要馬上出來,等對方先下車走遠後,以防被
  劫持。
09.單身到公共場所喝東西,如果沒有喝完就去上廁所或離開打電話,回來就最好不要
  再喝了,以免中間被下藥。
10.晚歸時,應走燈光明亮的街道或是逆向行走,以便掌握路況;上樓時,先按門鈴請
  家人下樓接,以免歹徒躲在樓梯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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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Good Son 好兒子》

猴塞雷啊~

有個住在新澤西州義大利後裔的老先生,想要像往年一樣種蕃茄,
但是地很硬,挖起來很困難,
往年都幫他的兒子,如今又入獄了,
老先生寫了封信給兒子,敘述他的難處:


『親愛的兒子:我很哀傷,因為今年沒法種蕃茄了,
 我已經太老,挖不動菜圃了,
 如果你還在家,一定會像從前一般地幫我挖…』


過了幾天,他兒子回了封信:
『老爸!千萬別挖,屍體就埋在菜園裡。』

第二天清晨四點,FBI 和地方警察全體出動,
把菜園挖翻了一遍,都沒找到屍體,
他們向老先生道歉後而離去,


當天老先生又收到一封兒子的來信:
『老爸!現在你可以種蕃茄了吧!
 在當下這個狀況,這是我能給您最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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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地主義/颱風不上班 不必舉證》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2009.06.12 02:11 am

今後若颱風來襲,只要勞工自宅、上班途中或上班地點任一地的縣市政府宣告停班,
勞工即可不上班,不需像過去一樣負擔舉證責任,雇主也不能視為曠職。

勞委會正研擬「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草案」。勞委會
副主委郭芳煜表示,過去颱風、地震、洪水等天災發生時,勞工須證明因天然災害無
法出勤,才能不上班。

草案通過後,颱風假採「屬地主義」,只要轄區宣布停止辦公,雇主就不能將未到班
勞工視為曠職、遲到,也不能強迫勞工請事假、補上班、扣全勤獎金或解雇。

勞動條件處科長黃維琛舉例,假設勞工住在桃園縣,上班地點需經台北縣至台北市,
只要三個縣市有任一縣市停班,勞工即可不上班。

資料來源:聯合電子報http://udn.com/NEWS/LIFE/LIF6/4958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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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 轄區放假 勞工可不上班》

聯合新聞網 2009/06/11

雇主不得視為曠職、不能強迫補上班 另上下班必經地區停止上班 勞工也可不出勤


颱風季又要來臨,據了解,經過勞團多年抗議,勞委會終於針對「颱風假」訂定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做為行政指導原則
,放寬天然災害時,勞工出勤及家庭照顧假相關規定。但是雇主應否給薪,因為勞資
團體意見不一,採三案並陳由主委裁決,將於今年颱風季前定案並開始施行。

根據該項規定,原本勞工只能遇天然災害致無法出勤時,才能不出勤,現進一步放寬
為只要轄區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就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職,也不能事後強迫勞
工補上班。

此外,該要點也比照公務員相關規定,發生天然災害時,雖然勞工工作所在地未宣布
停止上班,但若要上下班必經地區宣布停止上班,則勞工也可不出勤。例如,勞工住
桃園,上班地在宜蘭,但台北宣布停止上班,則勞工可以不出勤。

如果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課,但未停止上班,若是勞工家有高中以下身障子女,或是
國中以下子女,則勞工都可以請家庭照顧假,不受性別工作平等法必須5人以上事業
單位員工才能請家照顧假限制。

根據要點規定,對於天然災害期間勞工出勤及工資,事業單位必須參照該要點訂定勞
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若沒有訂定工作規則,則必須參照該要點辦理。

每一年夏天的颱風季,只要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政府公務人員可以自動放有
薪假,但是勞工的出勤及薪資給付規定,根據勞委會函示,勞工若無法出勤,可以不
出勤,但因颱風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因此雇主可以不給薪。也就是說,勞工必須出
勤,若不出勤,雇主可以不給工資。

二年來勞團不斷向勞委會陳情,要求勞工權益應與公務員一致。面對颱風季又將到來
,勞委會最近緊鑼密鼓針對「颱風假」研擬要點,希望今年可以開始適用。

根據該草案,勞工工作所在地,因天然災害經轄區首長通報停止工作,勞工可不出勤
,雇主不得視為曠職、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於事後強迫勞工補行
上班。若事業單位業務性質特殊,需特定工作性質勞工出勤,則必須勞雇雙方事前約
定,且經工會同意,若無工會,則需經勞資會議同意。

但對於勞團要求的勞工不出勤也應給薪,或是出勤應給加倍工資,由於資方反對給薪
,因此勞委會業務單位採三案並陳,由主委裁決。其中甲案主張雇主「宜不扣工資」
,若應雇主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
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乙案則是雇主可不給工資,若應雇主要求出勤,
則除當日工資,酌加工資;丙案為雇主「宜不扣工資」,若出勤,當日工資應加倍發
給,事後再補休一天。

【聯合晚報/記者陳素玲/20090611】

資料來源:http://pro.udnjob.com/mag2/hr/storypage.jsp?f_ART_ID=4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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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
累阿
休了三天
好想再休ㄛ
呵呵 ~ !
再休就直接沒有工作了
所以就不要嫌棄什麼了

今天
早餐 有吃完
午餐 有吃完
水果 有吃完
閒聊 有大笑
午睡 有睡著

嗯嗯 ~

人生追求的不就是這樣而已

吃得下
睡得著
笑得出

就這樣而已 ~ 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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