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路
1.以小說拼寫傳奇
2.1953年
3.本名路平,知名小說家、專欄作家
4.生於台灣高雄,祖籍山東諸城
5.她以文化和社會評論的系列文章聞名。
6.台灣大學心理學系和美國愛荷華大學數理統計系
7.曾在美國公司與郵政總署擔任統計分析師
8.小說〈玉米田之死〉獲得1983年年度「聯合報小說首獎」
9.還獲得「時報散文獎」、「劇本創作獎」等獎項
10.曾任職中國時報主筆、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與台北藝術大學藝術管理所任教。
11.2002年開始在香港光華新聞文化中心擔任中心主任。
12.著作:〈玉米田之死〉、《行道天涯》、〈百齡箋〉、〈婚期〉、《捕諜人》與〈人工智慧紀事〉等


採訪整理◎ 蔡淑華 ——專訪平路

平路自八○年代以〈玉米田之死〉竄起文壇以來,作品時帶思辨諷喻,時或委婉徐徐,自有文學懷抱與敘述風景。在新作《何日君再來》中,她以思憶之心敷衍一則巨星傳奇,既追摹其周身幽微的情氛,也抽絲剝繭暈染幾個謎點。著迷與成謎,俱成小說家添補、豐富女主人翁傳奇的手勢。在本篇專訪中,平路鏤述創作思路,並道出意欲在粗糙社會語言之外,豐富「一個人」傳奇色彩的書寫初衷。 —— 編按


問:在美國時開始寫作小說,之後回到台灣,身處台灣內外,故鄉與異鄉,妳覺得不同的生活環境對創作有何影響?
答:那時在美國寫了〈玉米田之死〉,小說得獎也算是一種鼓勵,想花更多時間寫作,所以在私人公司時就把全職工作變成兼職。這是一個很大的轉折,因為一旦做兼職,等於是跟這世界自承是一個沒有野心的人,只是要度過這個時間。我開始花時間去圖書館或寫東西,再也不用很可憐的在抽屜裡偷偷寫,但還是覺得給自己的時間不夠,之後決定乾脆辭掉數理統計工作。因為需要為生,我也寫一些專欄,並試著回台灣半年,後來又到美國華盛頓DC做特派記者。但從媒體兼職到全職,終究還是覺得不行,還是要回來這塊地方,所以就決定回國。  在異鄉時會比較焦慮,時常在想自己與島的距離,總是很怕心裡唯一的那塊土地漂走了怎麼辦。所以也就更大量閱讀國內的任何消息、報導、評論與文學作品。回來後其實比較篤定,知道自己不可能再離開,這就是我的環境,我做的決定。寫作是所有事情的核心,所有的事情其實都圍繞著我從二十幾歲即已決定的志業,這是我要的人生。  此外,為什麼會寫專欄、評論,其實也是明白要在中文文字環境為生,一定要比寫文學作品多一點技能,而剛好對社會也有一些意見,對我而言,那些意見有一個管道可以很快、很直接的出去,不是壞事。


以習作態度寫一輩子

問:從一些座談與評審會議中,可以知道妳的活動頗多,其中除了因為只寫小說似乎無法拓展領域外,是否還出於一個作家與社會責任感間的聯繫?
答:是的。我覺得我們這樣的人,問到最根本的問題,是一個人應該要讀書而涉世。讀書與寫字是為了自己的愉快,可是另一方面,你絕對是有涉世的部分。我們不只是要想到自己,總還要想到比自己大一點的部分。我唯一而單純的想法是,希望台灣會更好。那也就是我在美國時永遠會面臨的問題:我真正關心的社會不是我腳底下、每天生活其間的社會,而回來後,這中間的落差就重合起來。我知道這事情不能心急,但始終相信台灣會更好,只是必須有一個過程。我們現在每天做的,除卻為了自己的快樂外,其實都是希望我們的社會、台灣人的日子比現在好一點,更符合各種希望的素質,包括民主在內。

問:寫作各種文類,除了是就不同面向付出關懷外,妳是如何看待個人身分的轉換?哪種文類寫來最暢快?
答:其實對我而言,這些都有助於寫作的練習,另一方面則是寫作上的拼圖。例如有些題材用科幻來寫是可以的,有些用歷史來寫是可以的,而如果我們學會多種技能,有一天真的要寫什麼的時候,就會更準確的把它運用出來。寫評論其實多少有一點過往對自己生涯必須的考量,可是最喜歡的還是文學作品。因為這個世界,以及一個人的內心活動都是很複雜的,而所有的政治語言、評論語言,卻往往必須以一個很簡便的分類方式對其加以簡化,給與一個頭銜或職稱,那對個人是很不公平的。  當然是小說寫來最順心。而小說就是小說,不同的文類、形式其實都只是因地制宜。對我而言「內容」才是主角,之後便是找一個適合的方式表達出來,其間靠的是直覺與試驗。你一再的寫,則最適宜、最貼合的手法與敘述人稱就會跑出來。所以我不分文學類型,像格雷安‧葛林(Graham Greene)的作品究竟是推理、偵探還是愛情,其實很難界定,類型也可能不是他最先的考量。作者的任務之一是如何訓練技能,把想說的話最準確的表達出來。我們每一個作品都是習作,都是在練習找到那個最得心應手的方式。嘗試的過程中常會覺得不夠「準」,這經常是由於練習得還不夠多,花的功夫還不夠深。  小說其實也是一門手藝,以前我們面對文學常會覺得是天才使然,一個天才作家與作品就應該是那樣,而忘記了「過程」。也就是說,你看到一個人的少作與他後來作品間的差異,其實即是功夫。而且只有這樣才能寫一輩子,你永遠想像下一本書會更好,而在正常情境下你的技藝應該是更進步,感情應該是更豐富的。像張愛玲,當然是有天才,可是她在那幾年裡很濃縮的磨練,所以還是看得到進步,雖然可惜沒有後來的世界。對每一個喜歡文字的人而言,寫字一定要是他一生最喜歡的事情,要有一個愈做愈好的過程,否則多無趣。


穿透粗糙的大歷史敘述

問:在早期的〈玉米田之死〉、《椿哥》等小說中,妳常以男性敘述觀點切入;可是近幾年來,又偏向於關注一些女性角色與歷史,可否談一下在性別議題上對自己身分的認知,以及對小說敘述者與被敘述者的觀察?其間轉變的過程又是如何?
答:這剛好回應上一個問題,其實都是習作。我剛開始確是比較喜歡用男性的敘述觀點,因為我不確定自己女性的聲音在哪裡。其實自己談這個問題真的不準,存在著一個大問號,自己看自己常會失焦,就像你問我:我是如何變成這樣的一個人?我也許可以說一堆,但可能都是非常意識層面的,與真正的答案有距離。  也許那時的男性聲音對我而言較自在,可以隱藏自己。後來我覺得女性的聲音較可以自在的發出,可能那些年間我原先的拘束、拘謹較放開了。其間的因素很多,真正的原因是什麼也是個問號,可是都沒有關係,因為像在這篇新小說裡,至少我很努力的試著讓男性聲音與女性聲音同時出現。這就是我們剛才談到的習作,都是為了可以更準確的表達你想表達的情感。對我而言,《何日君再來》裡需要一個男性的聲音,也需要一個女性的聲音,這兩個聲音的匯聚有它本身的意義,此時我就會很感謝以前各自用過男性與女性的聲音。

問:在之前的一篇雜文〈小與大〉裡提到:「文明的歷程裡,大的吞下小的、強的兼管弱的。」這其實可以貫穿妳作品的基調。以此出發,出現在小說中的許多書信手稿都是刻意的嗎?
答:在過去,很多國家民族與大敘述中,女性歷史等小的部分,往往都是為了大目的而存在,而很多大目的其實是非常虛妄的。以〈百齡箋〉為例,一方面有演講稿、官方說法,以及歷史文獻下的信函,另一方面則有私人書信,這時候小說作者當然也可以去參一腳,寫出另外一個版本,小說作者總是試圖在這許多的敘述當中,像拼圖遊戲一樣,拼出很細膩的女主人翁。

問:寫作《何日君再來》最初的動機?
答:其實每個人的生活都是一個myth,一個傳奇故事,可是很多時候我們的社會、甚至官方說法是以愛為名的去保護他/她,以為那樣的方式是最好的。但其實就像傳奇故事一樣,也許拼圖永遠不可能還原真實的畫面,但總比透過各種有目的的,或者看似善意的統一說法要來得好。對我而言,這才是對我的女主人翁的一種善待,也是我喜歡她的方式。《何日君再來》大概寫了三、四年,小說先是放在背包裡,然後是電腦,跟著我到很多地方旅行,泰國清邁、日本、香港、法國、中國北京天安門等等。旅行的時候,會感覺我是帶著小說、帶著女主角一起去旅行。而寫作小說一開始的動機,是因為我對那個傳奇故事很有興趣。對我而言,主要的關注點還是個人,個人是如此的被誤解而沒有說話的餘地,不論是蔣宋美齡、宋慶齡或是其他女主人翁。當然我也在意時代背景,那是小說的內在元素。「小說」的英文是fiction,即是虛構,是我在想像我的女主人翁。小說絕對是虛構的,而我要問的是,世界上所謂的「真實」又有哪一項不是虛構?又有哪一種文體不是虛構的呢?至少「歷史」就大部分是虛構的,傳記是,自傳尤其是。所以為什麼我們剛才提到多重的聲音,只有你把多重的聲音並陳的時候,才比較有可能呈現真實,而且這也可謂是一種民主程序。以前都是官修前代史,歷史是被朝廷、史家以及許多政治因素所武斷、所震懾,歷史判定忠奸好壞,判定誰是楷模、誰是模範,而那其實才真的是磨滅個人。


傳奇故事因豐富而流衍

問:正如官方說法之外會有其他版本,妳在寫作時是否想過會有不同的聲音出現?
答:那是一定會出現,因為我們本來即無法還原事情的真相,本來就是眾聲喧譁。就像拼puzzle一般,如果大家努力的話,也許可以拼出一些擬似的真相——它可能是來自官方的、家人的,或是小說作者的。而且很重要的是,我們記得一個人、傳頌一個人,不是因為單面的說法,而是因為他/她的故事很豐富。只有他/她的故事夠豐富,他/她的名字才能更長久。何謂傳奇?傳奇要有一個豐富的想像,每個人寫的、添補的其實都是這個傳奇的一部分。只有讓眾聲喧譁,只有說法的歧異與多端——甚至我在小說裡也試圖用這樣的寫法,才永遠有更多的可能性,我們提出的永遠不會是最後一種可能。我們大家都在幫忙傳奇的繁衍,如果只有一種說法,則這事情還有何流傳的意義。

問:為何在《何日君再來》中,會設計出一個情報員作為主述者?在小說中,情報員似乎變成一個橋樑,一個串連官方資料與手記之間的人物?妳如何有自信去揣度一個情報員,以及大明星的聲音?
答:我覺得情報員這樣的角色,很適合出現在這個故事當中。他是一雙很好的眼睛,我試過多種角色,但他這雙眼睛是最足以表達的,而且又有一種滄桑感。我自己本身沒有任何相關背景,但本身對間諜與情報員這種角色非常感興趣。我在美國看了許多間諜小說的經典,跟張系國合寫過《捕諜人》,也認識金無怠等人。我覺得間諜是最好的小說家,因為他們一直不停的虛構自己與他/她的故事,不斷不斷的假設。我也理解馬奎斯與葛林為什麼都喜歡寫間諜作品。間諜與情報員也許本身不寫,可是他們多像小說作者,必須要側耳傾聽,以及不斷變換身分,講不同的故事。此外,非常有趣的一點是,他們理應是不能「說」的,所有的事情都必須守口如瓶;然而,間諜又最喜歡寫回憶錄,這其間的張力有點像小說作者。小說作者往往不太喜歡一直說話,但傾聽是很重要的,同時又有非寫不可的時刻。我大約從《行道天涯》之後就沒寫過長篇,所以一直都想寫,中間經過好些個年頭,至少有四、五年。至於這篇小說中女性的聲音,我覺得特別的是,她跟我好久好久,那種跟法是我大概每天都會想她一次,至少每個禮拜都會寫一部分,更遑論刪掉的部分。而要不是在副刊連載,讓小說有一個結束,我真的不知道還要跟她廝混多久,沒完沒了(笑)。當你跟她這麼熟的時候,那個聲音比較會自己跑出來,當然我不能直言那對不對、準確不準確。

問:作品完成,妳希望讀者用什麼樣的態度去閱讀這篇小說?或者有什麼是妳希望讓讀者看見的?
答:我希望大家喜歡小說,喜歡文學,任何一部小說都可能是一塊敲門磚、一把鑰匙,因為你喜歡這個小說,所以會重拾對文學的興趣,不再覺得那是專業而小眾,甚至是與自己無關的事。事實上,小說有很多的功能,對人情的了解也是一種。就像之前提到的,我們的社會如此粗糙,充滿了很簡化的分類方式,「人」往往是不見的、未獲得最大注意力的。部分人會覺得閱讀小說是浪費時間,還有人說:我只看真實的東西,只看報導。究竟什麼是真實的?這是必須要探討的。在國外,閱讀文學書的人遍及各種年齡層,甚至許多人一輩子都在看小說。但在我們這裡,許多人過了二十歲以後,似乎都理所當然的不再接觸文學,這好像是一個很正當而驕傲的事。而其實只要流失掉的文學人口再回來就很好了。我多麼希望可以召喚回那些流失的讀者。

資料來源: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2/new/jul/4/life/articl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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