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
發佈單位:勞動條件處 發佈日期:2008-12-25


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勞工╴╴╴╴ (以下簡稱乙方)。緣乙方任職於甲方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_職務,原雙方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為每日______小時,每(雙)週_______小時,每月薪資新台幣_________元。
茲因受景氣因素影響,經雙方協商後,乙方同意在甲方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配合甲方,暫時性減少工作時間及工資,並同意訂立協議書條款內容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實施期間及方式:
1.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配合甲方變更工作時間及方式:
□每日___小時,每週_____日,每月___天。薪資新台幣____元
□其他╴╴╴╴╴╴。
2.實施期間乙方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此時,甲方仍應比照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給付資遣費,但符合退休資格者,應給付退休金。
3.實施期間屆滿後,非經乙方同意,不得延長,甲方應立即回復雙方原約定之勞動條件。
4.實施期間甲方承諾不終止與乙方之勞動契約。但有勞動基準法第12條或第13條但書或第54條規定情形時,不在此限。
5.實施期間甲方營運(如公司產能、營業額)如恢復正常,甲方應立即回復雙方原約定之勞動條件,不得藉故拖延。
二、實施期間兼職之約定:
□乙方於實施期間,在不影響原有勞動契約及在職教育訓練執行之前提下,可另行兼職,不受原契約禁止兼職之限制。
□乙方於實施期間,仍不得在外兼職。
三、新制勞工退休金:
甲方應按乙方原領薪資為乙方提繳勞工退休金。
四、無須出勤日出勤工作之處理原則及工資給付標準:
實施期間無須出勤日甲方如須乙方出勤工作,應經乙方同意,並另給付工資。
五、權利義務之其他依據:
甲乙雙方原約定之勞動條件,除前述事項外,其餘仍依原約定之勞動條件為之,甲方不得作任何變更。
六、其他特別約定事項:


七、協議書修訂:
本協議書經雙方同意,並同意得以書面隨時修訂。
八、誠信協商原則:
以上約定事項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本誠信原則另行協商。
九、協議書之存執:
本協議書1式作成2份,由雙方各執1份為憑。
十、附則:
本協議書如有爭議涉訟時,雙方合意由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立協議書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負責人:____________(簽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中華民國年月日

備註1、因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態樣不一,本範例僅供參考,勞雇雙方仍應就具體狀況予以調整。
2、減少工時工資應經勞雇雙方同意,企業片面採行係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3、無薪休假日數,於計算平均工資時,依法均予以扣除,往前推計。
4、原約定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數額(新台幣17,280元)。



資料來源:勞委會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953502c:ccd&theme=&lay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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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協議「無薪休假」原約定按月計酬全時勞工之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2008-12-17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處

雇主受景氣因素影響致訂單減少,所造成之停工或減產,係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雇主仍應依原勞動契約給付工資。如雇主欲採無薪休假方式,暫時減少勞工工作時間並減少工資,必須徵得勞工同意,才可實施。雇主給付勞工之工資,固可按工作時間比例減少,惟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對於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數額(17,280元)。


資料來源:勞委會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9487d2a:2514&theme=&lay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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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如因業務緊縮擬採取「無薪休假」措施,須經與勞工協商合意,不可逕自排定

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2008-12-23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處

針對近來因經濟不景氣引發所謂「無薪休假」之紛擾,勞委會明確表示,「無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詞,更不是雇主可以恣為的權利;雇主如片面減少工資,即屬違法,本會將要求地方主管機關立即查處,依法裁罰。

勞委會說明,因景氣因素所造成的停工,屬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工資本應依約照付。然為避免解僱勞工,勞雇雙方亦可協商減少部分工時及工資,共渡難關;惟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勞委會已發布新解釋令,停止適用民國90年及96年可低於基本工資之釋函,要求對於原約定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數額(17,280元)。

勞委會進一步表示,依現行規定,該等無薪日數,於計算平均工資時,依法均應予以扣除,往前推計,資遣費及舊制退休金不會因此縮水。

鑑於目前國內失業率持續攀升,國人從事基層工作意願提高,勞委會已持續密切關注國內勞動就業情勢,將以優先保障國內勞工就業權益及勞動條件之基本原則,立即全面檢討外勞開放政策及引進程序與入國後之管理,加強改善國內招募程序,協助推介本勞就業;落實稽核本外勞聘僱比率並輔以專案抽查機制,經查處雇主以不實加保資料申請聘僱外勞者,均依法核處新台幣30萬元至60元萬罰鍰,並廢止雇主聘僱外勞許可;檢討外勞開放業別及核配人數等措施,以保障及穩定國人就業。

勞委會再次提醒,雇主因景氣因素,欲減少部分工時及工資,一定要與勞工協商;如遇瓶頸,勞資雙方都可以主動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協處。如雇主未經勞工同意,片面實施所謂「無薪休假」或是「行政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動法令情事致生損害勞工權益之虞,勞工亦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規定,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對於本日部分勞工團體到會陳情,勞委會表示,所提多數訴求現行法令已有明確規定,可以落實執行,具體違法之個案亦將立即查處。至有關「勞保薪資不予調降」、「訂定定型化契約參考範例」、「發放在職薪資補貼」及「成立勞工紓困基金」等建議,因涉法令限制,將進一步研議其可行性。


資料來源:勞委會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950af9b:5050&theme=&lay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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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與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共同建立事業單位實施「無薪休假」通報協處機制

發佈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佈日期:2008-12-26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處

勞委會於今日(12月26日)舉辦之「97年第2次全國勞工行政主管聯繫會報」與各縣(市)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就實施「無薪休假」事業單位之查核、協處,提出討論並達成下列共識:

1.為避免勞資爭議,應要求實施「無薪休假」之事業單位主動向主管機關通報。

2.如有申訴案件應即進行瞭解並依法處理。

3.應就轄區內營運異常之事業單位主動查核。

4.對確有實施「無薪休假」之事業單位,輔導勞雇雙方參考本會所訂「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簽訂協議。

5.為掌握狀況並兼顧時效,每兩週彙整相關資料,報送勞委會。

勞委會表示,近日國內經濟受全球金融風暴影響,部分事業單位因訂單不足或營運不佳,要求勞工減少工時並減少工資,以共體時艱。勞委會除已於昨日(12月25日)公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供勞、資雙方協商簽訂協議之參考外,並已建構相關因應措施, 勞、資雙方如有疑義或需要,可逕向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請求協助,以面對當前景氣寒冬。


資料來源:勞委會 http://www.cla.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954ab49:4e4e&theme=&lay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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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1
大學起薪26474元 碩士31363元/高學歷新鮮人 「薪」情低落

近年職場新鮮人起薪一覽表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景氣不佳,學歷越來越不值錢?!勞委會昨日公布職場新鮮人薪資水準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我國首次踏入職場的新鮮人們,今年平均起薪兩萬四千零六元,比去年稍高。不過,大學、碩士新鮮人起薪卻下滑。

勞委會認為,高學歷起薪降低,與景氣不佳、近年高學歷者供過於求,及僱用形態改變相關。

至於低薪者因為受到去年基本工資調漲影響,在這次調查中,平均起薪未減低。不過,勞委會統計長陳金城也憂心表示,如果明年景氣沒有好轉,不論學歷高低,起薪水準都會往下掉。





服務業降低 工業部門小增

勞委會在今年八月進行該項調查,共有七千九百零五個公司接受這項調查。除了高學歷起薪下滑,以行業別分析則發現,服務業部門相關人員起薪明顯降低,工業部門則小幅提升。

陳金城指出,近年台灣大學畢業生驟增,人力供給大幅提高,一旦遇到職缺需求因不景氣等因素緊縮,部分高學歷者只好屈就低薪工作,大學以上職場新鮮人的薪資水準隨之降低,今年這種情況在服務業尤其明顯。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企業想要降低勞動成本,「非典型勞工」大量增加,派遣人員越來越多,也會拉低薪資水準,以金融保險業最為明顯。

這是否表示大學畢業生填寫履歷表時,「薪資待遇」只能填兩萬六千元?Yes123求職網洪雪珍經理指出:「應屆畢業生未必沒有競爭力,有些企業反而認為這種人是白紙,更能塑造、依循企業規範。」至於要爭取高薪,與唸什麼「學校」沒有很大相關,有沒有專業、念的科系以及有否證照,薪水才會有差。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電子網站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31/today-life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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